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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农村部认定第四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
时间: 2022-1-25
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认定第四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农业农村(农牧)厅(局、委)、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、财政局,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,广东省农垦总局:按照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、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农办规〔2021〕15号)要求,经产业园所在地政府申请、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审核推荐、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,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对2019年创建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等25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、2020年创建的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等18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予以认定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各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、同向发力,加强指导服务,强化措施落实,扎实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,着力打造农业高质高效引领区。一要聚焦重点推进。围绕培育壮大主导产业,优结构、育龙头、促融合、创品牌、建机制、增效益,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。二要聚集资源推进。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,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。要强化科技、人才、用地等保障,推动科技研发、加工物流、营销服务等向产业园集中,建设乡村产业高地。三要聚合力量推进。加强与发改、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协调,健全协同推进机制。优化园区营商环境,引导涉农企业进入园区、建设园区。
附件
15. 广东农垦湛江农垦(雷州半岛)现代农业产业园25.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建三江分公司七星现代农业产业园18.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现代农业产业园
来源:农业农村部网站
编辑:高晓川
监审:姜玉桂